期货和远期合约(期货和远期合约的区别)
期货和远期合约(期货和远期合约的区别)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1、标准化合约:合同买卖的一方就是履行合同的买方,另一方就是支付义务的卖方。
2、期权合约:期权合约上的标的物是金融资产,期货合约上的标的物则是金融资产。
3、期权合约上的所有者是买方,卖方就是指买(卖)的一方,称为卖方。
4、期权合约的清算结算:指支付权力金以后,将对冲合约到期时,卖方交付相应期权的交易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笔期权交易。
5、到期日:期权合约从到期日的第一天起到期权到期日之间的任何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6、标的物:期权合约代表的是权利,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是标的物。
7、到期日:期权合约的到期日是期权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期权合约的有效期为期权到期日。
8、期货合约的结算: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为期权最后交易日结算价。
9、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和上午的交易所同步。
10、远期合约: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11、合约价值:指该合约的市场价值。
12、标的物:合约价值的计算公式:标的物是指某一特定的资产。如同股票,标的物的价值等于股票的市价总值。
13、到期日: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14、报价单位:每一张合约代表100份不同的市场价格。
15、合约月份:1~12月为连续月份合约。
16、交易时间: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3:00。
17、报价单位:每一张合约代表100份每张合约。
18、最小变动价位:指的是合约的单位价格变动。
19、最小变动价位:指的是合约单位价格变动的最小变动幅度。
20、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为1~12月。
2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为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2、报价方式:指买入或者卖出某种期货合约的当天。
23、最后结算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工作日。
24、报价方式:指每张合约规定的价格涨跌幅度。
25、涨跌停幅度: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的波动幅度。
26、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27、到期日:是指必须进行实物交割的最后一天。
28、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后的第三个周五。
29、报价单位:指每张合约规定的价格涨跌幅度。
30、涨跌停幅度: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的波动幅度。